记者从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获悉,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院、福建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起草的《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2部分:放射性气溶胶(包括超铀气溶胶)监测仪的特殊要求》和《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5部分:氚监测仪的特殊要求》等两项核仪器国家标准,3月24日在福州通过现场审定。
此次审定会一共进行了4天,共有来自核工业部门、大亚湾核电站、清华大学等单位的20名核仪器专家参与了现场评审,最终现场评审的结论为:所评审标准均达到国际水平。这是福建省首次参与起草的国家核仪器标准。与会专家表示,该系列国家标准的出台,对减少排放、加强污染源监控、规范排放监测仪技术指标有着重要意义,是国家“节能减排”具体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