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湘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酝酿已久的质量兴湘战略在湖南得以正式实施。
湖南省政府在《意见》中要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围绕富民强省目标,切实强化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市场竞争、推动自主创新、节约资源能源、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基础保障功能,夯实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的质量工作机制,提高全省质量总体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富民强省目标。
《意见》强调,全省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突出重点、依法治质、科技先导的原则,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力争到2010年,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部分领域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壮大钢铁、有色、工程机械、烟草等16类优势产业,培育50个左右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20个主营收入过100亿元、产品在国内领先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集团。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完善质量技术基础,依法加强质量监督,严格产品准入许可,构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发挥名牌战略带动作用。
为保障质量兴湘战略的顺利实施,湖南省政府推出质量奖励政策,对新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在政府招投标和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对国家、省名牌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投入机制,保证标准制定、修订和标准化科研项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机构改造、质量基础能力建设和质量科技创新等工作经费,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质量人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和劳动者的质量意识,培育专业质量人才队伍,提高质量执法人员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制定与相关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普及质量法律法规,探索质量法制监督工作新机制,提高依法治质水平。引导科技创新,编制全省质量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纳入全省重大科技规划,加强检验检测科学研究,推广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湖南省政府成立实施质量兴湘战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湖南省质量技监局。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把提高本区域质量整体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区域的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整体质量水平长期低下、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和搞地方保护主义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