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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提前执行机动车国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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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7月1日国家执行机动车国三排放标准还有两个月的时间。14日,记者从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两局将于15日联合发布通告,今年5月1日起提前两个月对本地机动车执行国三排放标准。

 成都近年来机动车数量增幅较快,目前已经达到180万辆。成都市环保局副局长陶宏志介绍说,机动车尾气排放占到大气污染的16%左右,成都地处盆地,扩散条件差,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大,为保证城市大气质量,同时为其他购车市民腾出环境容量,成都决定提前两个月执行国三排放标准。统计数据显示,执行国三标准比国二标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50%左右。

 据介绍,5月1日起,在成都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柴油车不符合国三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此外,今年7月1日起,对达到报废年限申请延缓报废的车辆,经检测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交管部门不予办理延缓报废手续。

作者:刘海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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