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简介
1、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79)现为第三届。秘书处挂靠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联络方式:电话(传真)021-62545928;E-mail:emc@seari.com.cn。
2、标委会组建和换届情况:
届数 |
成立或换届时间 |
委员总数 |
主任委员 |
秘书长 |
第一届 |
1986年 |
33 |
吴青 |
郑季声 |
第二届 |
1991年 |
25 |
李周群(姚世全) |
徐重伟(龚增) |
第三届 |
2000年 |
41 |
殷坤堂 |
龚增 |
3、对应国际标准化组织:IEC/CISPR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目前,标委会拥有八个分会,其中七个分会与CISPR/A、B、C、D、E、F、G分会技术委员会相对应;即CSBTS/TC79/SCA~SCG。它们分别涉及的专业领域为:
SC1(A分会):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和统计方法
SC2(B分会):工、科、医射频设备有关电磁兼容的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SC3(C分会):电力线、高压设备和电力牵引系统有关电磁兼容的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SC4(D分会):车辆、机动车和火花点火发动机有关电磁兼容的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SC5(E分会):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有关电磁兼容的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SC6(F分会):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照明设备有关电磁兼容的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SC7(G分会):信息技术设备有关电磁兼容的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此外,根据我国情况,还成立了一个SC8分会,简称S分会,它涉及无线电系统和非无线电系统间的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
二、 归口专业标准化
本标委会负责除军工和核电以外的各行业的电磁兼容(EMC)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涉及的产品类别有:(1)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2)车辆、机动船及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装置(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4)家用电器和类似器具(5)电动工具(6)电动玩具(7)电气照明设备和类似设备(8)输变电设备(9)信息技术设备(10)电信设备(11)其它有关电子、电气产品或设备
三、 标准制修订情况
目前标委会归口的EMC国家标准共84项。其中有24项为抗干扰测量标准,其余为干扰测量和基础标准。"九五"期间制修订EMC国家标准18项,占现行标准总数的21%。这84项标准涉及的领域基本满足了各行各业对EMC性能的要求,几乎复盖了各行各业的产品类别。
所有84项标准绝大多数为等同、等效采用国际先进或发达国家(美国)标准。标准的总体水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四、采用国际标准情况
电磁兼容(EMC)国家标准完全快速跟踪国际IEC/CISPR制定的EMC标准,而且全部为等同(大部分)和等效(少数)采用,采标率达到90%以上。
五、国际标准化
标委会下属各分会(A分会~G分会)均积极参加CISPR标准文件的投票工作,积极反映我国实际情况,对EMC要求投票率高达90%以上。从改革开放以来,几乎历年均派中国国家代表团参加CISPR国际会议。而且有B分会、C分会、E分会等资深专家参加CISPR对应的分会专家组工作。
六、"九五"标准成果奖情况
1、GB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获机械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2、 GB/T6113-1995《无线电干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获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七、"十五"标准化发展设想
1、进一步加大EMC标准的宣贯力度,有重点地选择涉及国计民生和反映我国工业特色的、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的EMC标准宣贯活动。
2、 继续加强对CISPR的EMC标准跟踪研究和努力参与国际EMC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做好我国相应的EMC标准转化工作。
3、加强我国EMC标准的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要结合我国国情,制修订具有我国特色的EMC标准,争取向CISPRR推荐成为国际标准。
4、扩大吸收企业(包括民营和三资企业)代表进入全国无干委及其下属各分会任委员并参与标准化工作,使EMC标准化工作实实再再的为企业服务,被市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