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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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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4月10日~11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积极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力争实现节约1000万吨以上标准煤的目标。

  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加快制定节能监管法规标准,包括对正在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增加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的具体规定;制定国家质检总局行政规章《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锅炉节能技术监管规程》、修订《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4个技术规范;完成《工业锅炉经济运行》、《热交换器及传热元件性能测试方法》等国家标准的制定等等。

  同时,今年还将建立锅炉节能准入和退出制度。从8月份起,全国范围内将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能效设计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投入制造,锅炉新产品能效测试不达标的不得投入批量制造,在用设备超标的要限期整改。这位负责人表示,力争年内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公布一批锅炉等特种设备节能产品目录和淘汰产品目录,引导社会选用,加快淘汰进程。

  据悉,为强化技术支撑,国家质检总局今年还将制定特种设备能效测试和技术服务机构的发展规划,研究公布一批特种设备能效测试机构。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将从推进使用环节节能监管与服务入手,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锅炉使用环节的节能改造与监管工作,推进工业锅炉“三个万”节能工程的实施,即组织开展1万台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实现运行节能;开展10万台锅炉水处理达标活动,实现减垢节能;完成20万名司炉工节能知识培训,实现作业节能。同时,选择板式换热压力容器等1~2种代表产品,在部分省(区、市)开展节能改造试点。

  这位负责人强调,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管,必须抓紧节能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各地质检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大型成套装置系统能效评价和节能新技术应用试点。同时,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广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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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1日实施的新《节约能源法》中明确规定:“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国家质检总局今年将重点在工业锅炉节能监管与服务上取得突破。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制度,初步形成节能法规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力争实现年节约5000万吨以上标准煤的目标。

作者:史玉成 刘怀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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