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索林根有一座假货博物馆,其中陈列的展品都是过去30年间德国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反假货行动”的获奖作品,得奖的假货和正品一起被送到这个博物馆收藏。奖杯被设计成鼻子涂成金色的黑色小矮人雕像,但迄今为止,所有奖杯都还陈列在博物馆中,从未有获奖者愿意来领取它们———尽管在德国谚语中获得“金鼻子”代表富有,可是靠生产、销售假货发财的人,自然明白自己是个“小矮人”,而且身黑、心黑。
在我们国家,相信“金鼻子”小矮人应该并不比德国少。原谅笔者的孤陋寡闻,目前尚未听说我们国家哪里有这样的博物馆,实在有点遗憾。倒不是遗憾缺少这样的博物馆便缺少了一个学习打假知识的机会,而是遗憾缺少这样的博物馆实际上是缺少了一种打假手段。
相比于政府监管部门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对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查处这些直接的、硬性的打假方式,建立假货博物馆应该算是一种间接打假,或者说是软打假。这种打假方式更多地借助了社会力量,且容易深入到精神、心理、道德层面,因而对制假、售假行为更具持久的遏制作用。如果说直接打假是通过“打”实现“戒”,那么间接打假则是通过“戒”实现“打”,而两者最终的目的可以统一为制止违法、保护合法,规范市场秩序。
虽然我们懂得“软硬兼施”的道理,在打假工作上我国政府监管部门也讲究直接打假与间接打假两种方式并用,但从现实手段和实际效果看,似乎还没有做到两手都硬,尤其在软打假上,表现尚“软”,也就是说软打假的思路、策略、手段等还不够充足(没有想到建立几家假货博物馆,应该算是思路不开阔),通过“戒”实现“打”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比如,已经实行很久的黑名单制度,虽然实际效果一直不错,但该制度“戒”的范围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其“打”的延伸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
说到黑名单制度,新加坡政府的做法可供参考。新加坡政府极其重视本国的购物环境,坚决杜绝假货次品进入市场,为此政府专门推出了一个“黑店曝光”计划。各国游客一下飞机,马上会收到一张黑名单,这张由新加坡旅游促进会精心设计的名单上列举了新加坡所有不合格商店的名字,游客一目了然。同时,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专门针对游客投诉的法规,并设立了专门的法庭,若法庭确认某个商店有违法行为,该商店就会出现在黑名单上。黑名单免费赠送,携带十分方便,游客对照这个名单购物,基本上不用担心会买到假冒商品。
从某种程度上讲,新加坡政府所采用的黑名单制度,不仅将这种软打假手段进一步细化、深化,而且还使之“硬”化,这就更加突出了“戒”的作用。其实,在许多情况下,软打假方式的确可以实现向硬打假方式的转移,只要强调其中的一些细节,并加重“戒”的可感性和力度。比如,美国政府在采用媒体曝光这种软打假方式时,通过制定一些细节规定,显著增加了曝光强度,让违法者真切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威慑力。曾有家公司花3000万美元做了6个月广告,然而不久就有人举报该公司的广告有假,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该公司被罚再做6个月的“揭短广告”:说自己的广告有假,产品质量吹牛,劝大家不要买。更惨的是,这种“揭短广告”的收费标准是普通广告的一倍。
当然,要进一步发挥软打假的实际效用,除了加大现有打假手段的力度,让它们形软实硬、外柔内刚之外,还要不断开拓思路,开发出更多的软打假手段,将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吸纳进来,以形成对制售假劣行为的渗透、包围和挤压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