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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将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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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也有保质期?没错,与食品一样,家电也有自己的“保质期”。而且,食品可以通过嗅觉、味觉来轻易辨别是否过了保质期,相比之下,家电的保质期则更为隐蔽。轻则“罢工”,严重的会污染环境,甚至危及生命健康。相当数量的老家电仅仅因为市民觉得“还能用”、“舍不得丢”等错误想法而仍在超龄服役,不坏就不换。

  舍不得淘汰“老古董”

  用了十几年的冰箱还在用,修过好几次的老电视机也还在看,电热毯什么时候买的已经忘了,能用就不用换。相信有着类似老家电的市民不在少数。市民尽管对使用“老爷”家用电器有些不放心,但大多抱着只要能用就继续用的态度。在各大家电卖场,绝大多数家电产品都没有公开标注“产品寿命”等相关信息,销售人员在介绍电器产品时,通常只介绍产品的性能和保修情况,对于家电的设计寿命和使用年限基本上不甚了解或不作说明。

  二手家电“寿命”难辨

  不少市民并不注意家电使用期限,尤其是自己购买的二手家电,使用期限往往被忽视。旧货市场里的各种旧家电、旧家具及电磁炉等用具,除了有些是翻新过的“洋垃圾”,不少是店主雇人去居民小区回收来的旧家电,拉回来做简单翻新维修后,再转手卖出。对于这些回收来的电器已经使用了多少年,或使用年限是多少他们并不清楚也不关心。由于缺乏相应的参照标准,基本上很难从外观上辨别这些二手家电的使用时间及设计寿命。

  消费安全要放在首位

  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人们日常消费观念中,家用电器只要本身没发生故障,就可以一直用下去。其实,这是一个消费误区,一般的家用电器都是有使用寿命的,而且超期服役的家电在使用时会出现电线绝缘老化而导致漏电、元件技术指标下降、有害物质泄漏和噪音增大等安全隐患。在选择家用电器时,要注意核实产品的生产日期,尤其是购买二手家电产品时,产品的使用年限难以判断,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产品在安全使用期限内。

  家电使用年限标准将推出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去年就开始制订《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虽然还未正式公布施行,但从《细则》的草案来看,未来国家将强制要求厂家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消费者在这个“寿限”内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厂家将承担所有责任。

  虽然早有许多家电企业明确规定,若干年后将不再提供现有家电产品的零配件,但在我国,几乎还没有厂家在说明书中标注家电的“保质期”。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细则》规定的家电寿命则要比国际惯例更短些,如电冰箱12年、彩电和洗衣机8年。据全国家电标委会专家介绍说,家电最短“保质期”的限定条件是在一般家庭的平均使用强度下。也就是说,长时间停用和超强度的使用都属于极端特例,不在《细则》考虑范围之内。
作者:王浩 来源:新民晚报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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