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检验检疫局在出口五大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强对出口服装、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质量控制。日前对查出的二批甲醛含量严重超标出口服装作出了不准出口决定。
鞍山局于近日受理鞍山某公司报验两批对日本出口服装。品种为124箱、4880件男式工作服衬衫和40箱、1600件男式工作服夹克,货值共4.6万美元。鞍山局按照我国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标准规定,甲醛含量≤75毫克/公斤,这两批甲醛含量实际检测结果分别是102.1毫克/公斤和102.6毫克/公斤,严重超标。鞍山局根据上述检测结果,对这两批货物判为不合格,不予放行,并给予一次整改机会。经过一批整改后,检测结果显示甲醛含量是96.6毫克/公斤,含量仍然严重超标,鞍山局最终作出不准出口的决定。
该批面料来自日本,经日方已检测合格。鞍山局向日方代表说明了我国出口纺织服装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强制执行的标准情况。日方对鞍山局的解释表示满意,并接受鞍山局的检验结果和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