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裁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焦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据业内人士介绍,中国焦炭出口价格已经大幅上涨,此次欧盟针对中国焦炭的反倾销看似“来势汹汹”,实则影响甚小。
欧盟反倾销“梅开二度”
欧盟的反倾销措施主要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直径超过80毫米的块状焦炭,该种焦炭主要用于绝缘、绝热材料制造和铸造行业。欧盟规定,中国焦炭的净到岸价格如果低于197欧元/吨,征收的反倾销税为其间的差额;如果高于197欧元/吨,则不征收反倾销税。
此次反倾销的调查开始于2006年12月20日,涉案金额约4600万美元,调查期为2005年10月1日~2006年9月30日。2007年9月,欧盟委员会作出初裁,决定将中国焦炭的“价格门槛”设定为227欧元/吨。但在欧盟焦炭消费行业的积极游说下,正式反倾销决定降低至197欧元/吨。欧盟表示,先前多征收的部分将予以退回。据欧盟估计,相关企业的生产成本将因为其贸易保护措施增加1%。
据悉,本次征收反倾销税已是欧盟第二次向我国焦炭企业“发难”。1999年,欧盟就曾对我国铸造焦进行过反倾销调查。2000年12月开始对中国的铸造焦征收32.6欧元/吨的反倾销税,2003~2004年,由于欧盟市场供不应求,2004年3月欧盟委员会决定暂停征收反倾销税,2005年12月16日,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焦炭企业受影响不大
“这一反倾销措施有点过时了,我国焦炭出口价格从2007年开始已经大幅上涨,远超过了他们设置的197欧元/吨的最低价。”一位业内人士在评论欧盟反倾销措施时表示。
2007年,我国焦炭行业经过7次提价,出口价格也创出新高。据了解,目前国内冶金焦售价已经达到2000元/吨,铸造焦价格相对更高,与欧盟规定的反倾销税“门槛”价格接近。
同时,我国焦炭出口关税也不断上调。近年来,在资源、环境的压力下,我国政府逐渐改变了鼓励焦炭出口的政策,于2004年取消了焦炭出口退税;又从2006年底开始对焦炭开征5%的出口关税;2007年5月21日进一步将焦炭出口关税提高10个百分点至15%;从今年开始,焦炭出口关税再度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25%。
业内人士指出,按照目前的国内价格加上出口代理费、运费、关税等,我国出口欧盟的焦炭价格远在197欧元/吨以上。而欧盟设置这样一个反倾销价格门槛,可防止焦炭供给过剩时,中国焦炭可能以低价占领市场。但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焦炭价格上涨具有较大的支撑,出口价格很难再回落到197欧元以下。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人士透露,铸造焦在我国焦炭出口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高,不过,我国铸造焦质量好,国外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而出口价格的上涨更能反映我国铸造焦的真实价值,对我国出口企业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