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及全省检验监管和专项整治会议精神,连云港局及时召开业务例会,部署省进出口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进出口服装、玩具的检验和监督管理首战告捷。在一批出口输日服装中检出断针,避免了一起恶性质量事故发生,取得了明显把关成效。
2008年3月,连云港局对连云港市某服装生产企业准备出口到日本的女裤(710条)及女式短裤(560条)进行检验,检验人员按照要求抽取代表性样品并开箱检验,由于该企业系首次生产输日产品,并且企业检针设备缺失,临时借用了一台平板式检针仪,设备老化且未经鉴定。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连云港局检验人员及时与附近的玩具企业进行了联系,利用玩具企业的检针设备进行了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所有的样品均不能通过检针机,检验人员当即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不许出口。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起事件中,检验人员发现该企业在原辅材料进厂时没有严格验收,对断针的管理混乱,缺少必要的检测设备。检验人员要求企业对该批产品全部返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调查和处理此案,连云港局认为一些小企业质量意识比较淡薄,一些涉及安全的关键控制点未能有效控制,企业质量管理比较薄弱。针对上述情况,连云港局将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对服装出口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于产品质量无法保证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被暂停出口,以杜绝出口服装的质量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