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6日,阿尔巴尼亚关于批准“规定在卫生机构中输血服务的等级和由这些机构加工和提供的产品的国家标准”法规的部长理事会决议草案。该草案基于2007年5月21日的“关于在阿尔巴尼亚共和国输血服务”的第9739号法律的第12条第1段。本草案规定了在卫生机构中输血的服务等级,根据其划分的种类,规定了包括对供血者定期的选择和检查、采血、血液加工和测试、贮存及其运输在内的加工服务工作的含意。规定了包括配血、其产品,以及免疫血液学测试在内的服务工作的含意;由输血服务机构生产和提供的血液产品,在本决议附件1中规定的这些机构必须符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