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5日,哥伦比亚社会福利部发布“对生产、加工、校准、存储、销售、分发或配发视力及眼睛健康处方医疗设备的企业规定技术和卫生要求”的决议草案。
决议草案对生产、校准、加工、存储、销售、分发或配发视力及眼睛健康处方医疗设备的企业规定了技术和卫生要求。涉及到以下方面:人力资源;组织;环境卫生与人员卫生;设备;配镜师;低复杂度光学车间或眼科实验室及假眼实验室;眼科实验室;隐形眼镜实验室;设备、附件、工具、机械和器具;维护和服务;存储和分发;原材料的处理;包装;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文件和记录。
涉及的产品有:视力及眼睛健康处方医疗设备,如镜片,镜架,隐形眼镜,假眼座,假眼及其它假眼附件,眼镜,光学及非光学辅视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