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给消费者配发放大镜的请求,似乎是在拿商家寻开心。不过,我可不是在搞“无厘头”,这一建议纯粹出于本人的消费体会。
去年10月1日《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正式实施。《通则》要求玻璃瓶包装的啤酒需标示“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的警示语,同时推荐在酒类标签上标出劝说语,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然而有细心的媒体发现,像“酗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类似的警示语或劝说语,只出现在少部分酒类产品中,且不够醒目,好像是在与消费者玩“捉迷藏”的游戏。
岂止是警示语喜欢“捉迷藏”?如今,许多食品的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都仿佛“羞于见人”的旧日闺秀。它们常常印得模模糊糊,小如蝼蚁。尤其是袋装牛奶上的生产日期,更犹如“密电码”一般,有的只是浅浅印痕,有的一蹭就掉。近日和朋友畅饮,有人带来一瓶名牌白酒,瞧了半天,居然没找到瓶盖上的生产日期,大伙儿只好半信半疑地将酒喝下肚。所以,每当我看到柜台前中老年消费者眯着眼睛读标签,就禁不住想起这个配发放大镜的念头。
除了放大镜,买东西还要带啥子?重庆李先生近日购买了一台32英寸液晶电视,无意间发觉电视屏幕“缺斤短两”,少了0.78厘米。业内人士称,因为没有相关强制性标准,一些彩电企业特别喜欢打这类“擦边球”。因而媒体为消费者出了一个主意:买新电视最好带上尺子和计算器。
据我揣测,商品标识“藏猫猫”和彩电“缩水”的现象,大概出于商家的侥幸心理:反正我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该标的全标出来了。就算打官司,我也不怕。如果瞧不清楚,只能怪您眼神不好。由于这种缺乏责任心、热衷钻空子的心态,有意无意间,造成警示语等标识不清、尺寸测算失准的现象,进而形成强烈的反差:凡是产品宣传广告,不仅字号大大的、还要色彩鲜艳;而警示、保质期之类的标识却小小的、模糊的。莫说是老年顾客,就像我这样的中年人,也要经常麻烦售货员帮忙。
上述弊端,由来已久。指望厂商采取自觉行动,恐怕没戏。只有拜托出台强制性商品标识印刷标准,字号、颜色、位置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清晰准确,详尽醒目,不得再搞这类考验人的“障眼法”。有人补充,需要申请的不止是放大镜、尺子、计算器、公平秤。当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更需要无所不在的维权机构和收费合理的检测机构。日前,天津市首家配备食品安全检测室的无公害菜市场投入使用,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可以为市民现场免费检测。一位大娘将刚买的韭菜送进窗口。只见工作人员取下一小截韭菜,放进提前配好的溶液试管中,十几分钟后,结果出来了。“大娘,您买的韭菜农药残留数值低于国家标准,可以放心食用。”老大娘高高兴兴地走了。让检测手段走下“神坛”,走进寻常百姓家,应该是个方向。据了解,天津这家菜市场内的检测室共有3台检测仪器,各有分工,可以分别对肉类、蔬菜、水果、水产类、粮食类产品进行检测,有两名专业检测员每天为市民免费检测。好,咱们盼的就是这些平民化的检测。
消费者还有一个奢望:在发生纠纷的第一时间,能够出现“消费警察”的身影,他们就像巡警一样,及时处置情况,制止扩大事态发展,帮助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实现和谐消费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