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审后的标准,若标准主要技术内容需要做较大修改才能适应当前生产、使用的需要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则应作为修订项目。标准修订的程序按制定标准的程序执行。修订后的标准顺序号不变,年号改为重新修订发布时的年号。 经复审后确认,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生产、使用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或其技术内容已被其他标准代替,已无存在必要的,则应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