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弘扬3·15精神暨公共事业收费法律研讨会”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举行,会议发布了2008年五大“3·15维权案(事)例”。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推动移动通讯资费改革、北京市便宜坊集团推出“节俭有奖日”活动、宁夏爱德盲人按摩中心擒小偷保护消费者钱财事迹、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加倍赔偿购车款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超售飞机票赔偿案当选。会议向这5家单位颁发了“3·15维权案(事)例”证书。
事例之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推动移动通讯资费改革
2006、2007连续两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就移动通讯资费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降低电信资费的6个有利于”,明确指出:电信通信资费制度的彻底改革,对推动电信行业健康发展、实现真正的施惠于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其他单位于2007年3·15期间公开向电信主管部门和相关电信企业提出了“电信改革一降四取消”的建议:即“降低资费标准、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取消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消费者要求明明白白消费”。随后,又在建议基础上于2007年8月召开了推动电信资费改革论坛。
终于,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多次建议及呼吁下,2008年1月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召开了“漫游费听证会”,电信资费开始有了一定松动。
事例之二:北京市便宜坊集团推出“节俭有奖日”活动
2007年6月6日,中华老字号餐饮品牌北京便宜坊推出了“吃尽盘中餐,九折把您奖”活动:如果顾客用餐时将所点菜品吃净,便可以享受全单9折的优惠。
这一活动是便宜坊集团响应中央 “创造节约型社会”号召,在全国餐饮界首开先河推出的“节能减排”新动作,目的是希望广大消费者养成适度消费的饮食习惯,并以此为倡导社会文明、共创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活动已经历时29周,据统计:累计参与人数达6万余人次;让利于广大消费者、优惠金额为100余万元;减少菜品浪费达30余吨,同时减少因浪费而造成的泔水运输约30车次,节约餐具消毒和清洗用水300余吨;与此同时也减少了废弃食物分解释放出的温室气体对环境的污染。
事例之三:宁夏爱德盲人按摩中心擒小偷保护消费者钱财
2005年2月26日,宁夏爱德盲人按摩中心上演了盲人员工勇斗偷包贼保护消费者钱财的感人一幕。当晚7时,4名青年男子来到宁夏爱德盲人按摩中心,在偷得顾客皮包欲逃离现场时,被盲人员工围堵,经过 20分钟搏斗,歹徒终被制服。
事后,盲人员工们面对记者的采访,说道:“我们就一个想法,如果因为我们的眼睛看不见,患者的钱物被偷走,证明我们的服务没有正常人的服务安全,患者到我们这里治疗时就会感觉到不放心,所以当时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念头:一定要把患者的财物追回来。”
案例之四: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加倍赔偿购车款
2003年7月,欧先生和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购买某品牌小汽车一台。在8月一次洗车时,欧先生发现车左前门有一处漆脱落,后经质量部门检测表明“该车表面涂漆不是一次性成型”。据此,欧某认为该车在出售前曾经发生磨损并修复,于2004年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后,惠城区法院认定该公司出售前并不知道这一质量问题,不存在欺诈行为,判决被告退车还款。对此判决双方都不服,均提出上诉。
2007年,惠州市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车辆在出售前已存在质量瑕疵是不争的事实。公司在销售该汽车时未向欧某履行告知义务,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应承担过错责任。判决该公司加倍赔偿购车款。
案例之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超售飞机票侵权
2006年7月21日,肖先生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购买了当日某航班的7折机票。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却被告知所持机票为超售票,该航班已满员,无法乘坐。
后来,肖先生一纸诉状将南航告上了法庭。后经法院审理认定,南航不存在向乘客进行告知的相关程序,未尽到经营者的告知义务,损害了旅客的知情权。2007年4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乘客肖先生获赔违约赔偿金1300元。
在宣布判决的同时,法院向南航和民航管理总局发出了司法建议函,建议对超售问题进行告知的规范。之后,民航总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超售机票行为进行了规范整顿。
本案是一起由于国内企业引入“国际惯例”导致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的典型案件。本案法官表示,超售行为是企业的一种自主行为,其作为国际惯例只有被国内法采用写入国内法条文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