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顺利实施,2008年,奇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展开28大类食品“QS”无证查处工作。
一是对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继续开展无证查处工作。
二是对生产糕点、豆制品等国家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生产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将一律不准无证生产食品。
三是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底,对供应城镇居民的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生产销售者,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
四是自2008年4月1日以后,严格对供应城镇居民的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者存在无证生产销售、制假制劣、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冒用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者,属于已获证企业将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已申请但未获证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生产无证产品的,将报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