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4月1日:竹木草制品不能异地报检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自今年4月1日起,所有出口竹木草制品均应来自在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出境竹木草制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根据规定,相关生产企业必须完善以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溯源管理等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储运和出口等全过程安全质量把关与控制。此外,出口竹木草制品原辅料(如人造板、油漆、胶粘剂、防腐剂、染色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卫生项目,也要加强监控力度。所用原辅料,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抽检,并以构建企业诚信体系为基础,推行分类管理和出口免验。

  根据要求,届时全国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将对各类竹、木、藤、柳、草、芒等出口产品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不接受异地报检。红其拉甫检验检疫部门就此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向驻地检验检疫部门了解注册登记条件要求,尽快提出书面申请及早迎考。
作者:木合塔尔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