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说,我国已经建立了药品储备机制,奥运会期间所需的药品名录和数量等也已基本建立,能满足奥运会期间的各种药品需要。
兴奋剂问题是国际性的问题,吴浈说作为兴奋剂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兴奋剂生产源头的检查。只允许持有生产许可的企业才能生产肽类激素和蛋白同化制剂产品;对出口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企业,必须通过药监部门的审批同意才能出口;批发、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除胰岛素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零售药店一律停止销售,也不准销售;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和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必须在药品包装上标明“运动员慎用”标识,零售药店销售这些药品时,必须也有“运动员慎用”标识。凡是没有“运动员慎用”标识的含有兴奋剂的复方制剂,一律停止销售等。
至于奥运会期间药品携带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说,各国运动员、教练员,包括观众、记者等都会有一些个人需要。我国允许这些出入境的客人在规定的范围内携带个人自用的必要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