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9日,土耳其农业乡村事物部(MARA),控制保护总司制定了针对某些马铃薯疫病有关马铃薯种子所需的资格的措施。该措施涉及针对某些马铃薯疫病有关马铃薯种子所需的资格,在植物检疫法规第5条的框架内被称为质量疫病。
2%的马铃薯种子要接受检验。由检验员从检验材料中抽取5%的样品,并基于以下标准进行质量疫病的检验。
另外,每100吨抽200个块种,送实验室进行疫病检疫。
马铃薯粉痂病Spongospora subterranea: 症状覆盖面占块茎面1/3或以上的马铃薯块重量不得超过抽样重量的5%。
马铃疮痂病(链霉菌Streptomyces spp):症状覆盖面占块茎面1/3或以上的马铃薯块重量不得超过抽样重量的5%。
马铃薯黑痣病Rhizoctonia solani:症状覆盖面占块茎面10/%或以上的马铃薯块重量不得超过抽样重量的8%。
马铃薯银腐病Helminthosporium solani:受银腐病影响,开始收缩的块茎重量(=细胞松弛膨胀)不得超过抽样重量的样品重量的5%。
马铃薯干腐病Fusarium spp.:染有干腐病Fusarium spp.切块的重量不得超过抽样重量的2%。
马铃薯晚疫病Phytophthora infestans:有晚疫Phytophthora Infestans病症状的切块的重量不得超过抽样重量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