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0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国家标准《不间断电源设备 第1-2部分:限制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限制触及区使用的不间断电源产品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直流环节中具有电能储存装置的电子式不间断电源设备(不包括直流供电的电子镇流器和基于旋转电机的UPS)。
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