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9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国家标准《复印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规定了普通用途的复印机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目标能效限定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的复印幅面A3及A3以下的静电复印机及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
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