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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质量失信行为 营造质量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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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检疫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的涉外经济职能部门之一,既要营造一个内部和谐的机关环境,忠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也要主动承担一部分服务社会的功能,其中向社会广泛开展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质量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营造全民重视质量的社会氛围,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完善质量信用体系就是一项颇为重要的工作。

  不断增强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要重视和加强质量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质量诚信理念深入人心,使讲求质量诚信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把质量诚信意识教育与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的质量诚信活动结合起来,特别是与企业的日常质量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大力表彰质量诚信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讲求质量诚信的良好氛围。

  深入研究建立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信用体系,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质量信用建设活动。将质量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加快以食品、建材、电器、农资等与百姓安全健康密切相关产品为重点的企业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促进广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诚实经营、以质取胜。综合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制、社会监督等手段,防止和纠正质量诚信缺失行为发生。实施出口产品免验、原产地及地理标志保护等扶优扶强制度,降低企业市场交易成本,加大对质量长期稳定、市场信誉好、品牌影响力大的优秀企业的扶持和保护。

  依法惩戒质量失信行为。充分运用检验、检疫、认证等各项行政监管和执法手段,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与促进社会建立诚信机制联系起来,解决当前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质量失信问题,惩治质量失信行为。要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提高失信成本遏制失信行为。建立质量违法“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机构,一律不得再行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退出市场。

  应该看到,切实把握好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对我们质检部门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既是必须正视的现象,也是可以积极顺势而为的有利条件。民众的渴求,自然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在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中,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正视服务与监管的辩证关系,扎实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质检事业。
作者:靳选东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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