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动植物油脂的消费大国,每年需要从世界各主产地进口大量动植物油脂满足国内需求。但检验鉴定人员对进口油脂进行容量计重时,经常发现到港的同一批货物的船舱计量重量与岸罐计量重量差异较大,有时岸罐计量重量比船舱计量重量少了很多,从而可能因两者结算方式差异太大引发经济纠纷。根据笔者多年的实践经验,差异产生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船舱和岸罐的检定误差
按OIML(国际计量组织)发布的《船舶舱计量通用技术要求》,船舱标称容量的检定误差不得超过以下数值:形状规则船舱±0.3%,形状不规则船舱±0.5%。按《立式金属罐容量试行检定规程》规定:容量为100m3~700m3的油罐,检定误差±0.2%;容量为700m3以上的油罐,检定误差±0.1%。可见,岸罐精度要高于船舱精度,按计量法规定,应以精度高的岸罐为准。经常发生重大短重或船舱计量与岸罐计量有重大差异的船舶,不宜用船舱计量结果出证。
船舱和岸罐的计量误差
测量工具误差。船舱和岸罐计量时使用测定液体高度的的量油尺、测定液体温度的温度计本身存在误差,或者差异是直接由船舱和岸罐计量时使用的量油尺和温度计不同造成的。如测量液温时船舱计量使用水银温度计,而岸罐计量使用电子温度计。
测定时的操作误差。在船上,由船方配合鉴定人员完成;在岸上,由罐方配合其他鉴定人员完成。除了计量人员的不同、计量人员投放的计量点不同、操作的熟练程度以及周围环境的不同都将影响测定的结果。
计量方式不同。船舱计量可能使用UTI(油水界面仪)测量空距,由空距倒算液体的体积;而岸罐计量直接测量液深计算液体体积,测量方式的不同也将影响测定的结果。
密度计量误差。由于采样油脂到实验室测试密度出来有一定的时间周期,船舱计量时一般先使用船方提供的密度表,而岸罐计量使用测试密度,两者计算出来的结果必然存有差异。
卸货流程的失真误差
从船舱到岸罐一路管线很长,且要经过很多接口,卸货管线又有很多旁支,因此,动植物油脂在卸货过程中,如没有采取相应工艺处理措施,可能会发生跑、冒、滴、漏、留等事故,从而导致进入岸罐的液体商品重量由于损耗而减少。
阀门未关紧。油脂经过的接口阀门如果松动或未密封,将导致油脂滴漏导致损失。应确保经过的每个接口阀门牢固密封。同时,也应将到其他岸罐的旁支管线阀门紧密关掉,防止油脂串路。
输液管线在输液前后状态不一致。输液前后管路中必须充满油(或全空),如果输液前空管,输液后不能完全吹扫干净或吹扫不到,势必会残留油液于管道,造成油量损耗。
凝固点较高的动植物油脂易滞留。如果卸货温度及吹扫压力达不到足够要求,这些高凝固点动植物油脂将很可能滞留于舱内及输油管道,凝固油原则上应人工下舱清出,清出的货物质量可按SN/T 0188进行衡重后加入货物总重量,否则导致油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