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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进一步推动洗染行业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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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洗染行业经营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环境污染,促进洗染行业健康发展。2月28日,由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检局四部门联合组织召开宣传贯彻国家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洗染业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的实施意见及本市制定并颁发的《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推动本市洗染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局联合制定的《洗染业管理办法》,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密切结合天津实际,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洗染业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商务主管部门作为本市洗染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洗染行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洗染企业登记注册,依法监管服务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负责对洗染企业开设和经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其环境违法行为;市洗涤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的组织推动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倡导诚信经营、组织标准实施和行业评定、提供信息咨询、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调解服务纠纷、反映经营者建议和要求、推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规定,本市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洗染企业须在取得营业执照60天内,向所辖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意见》要求市、区商务、工商、环保等部门指导市洗染行业协会对全市重点洗染行业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并适时联合组织对洗染行企业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

  会议还颁布了由天津市质检局今年1月8日发布的《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标准》对全市洗染行业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素质、洗染质量要求和经营管理都作了明确规定。标准要求:洗染企业必须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执照核发经营;营业场所空气质量必须达标,设施设备及废水排放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水洗、干洗、熨烫、织布、染色等洗染项目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此外,标准还对洗染店的交活时间作了明确规定;洗活不超过天5天,单烫不超过3天,染色不超过5天,织布不超过7天,皮衣不超过10天等等。

  会议要求各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使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在洗染行业做到人人知晓,自觉实行,以有效地促进本市洗染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刘雁军 柴寿武 李方 来源:北方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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