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卫生部发布《肺结核诊断标准》等4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288-2008 肺结核诊断标准
WS 289-2008 霍乱诊断标准
WS 290-2008 钩端螺旋体病诊断标准
WS 291-2008 麻风病诊断标准
以上标准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