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倒闭或停产,消费者买的家电还能“三包”吗?消费者趁商场搞促销时买了家电后暂时存放在商场,“三包”期是否以送货期开始计算呢?对于家电的“三包”期来说,一些问题常常会被消费者忽视而导致吃亏。
消协有关人士就消费者常常忽视的一些“三包”问题,提醒消费者注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包”应从开具发票时算起。一些消费者购买家电并不是急于使用,遇到商家搞活动促销就会购买,而购买后的家电产品却又暂时存放在商家,短则存放十天半个月,长则四五个月。当产品真正开始使用发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与商家则会为退换货的时间发生争执。此时,家电商品的“三包”期是以开具发票之日算起,还是以送货时间为准?消协提醒说:按照家电“三包”的规定,应从开具发票之日算起。但是,对于此类问题,如果商家认可的话,也可从送货之日算起,须事先与商家约定。
反季节购买可能错过“三包”时间。对于空调等一些家电产品,在每年高温天气过去之后,商家常会降价促销。有些消费者为准备来年再用,于是先趁低价时购买家电,放置到第二年才使用。从开始使用时起7天内或15天内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就认为应该退货或换货。而这样的情况商家当然不予应允,而只能是作维修处理。因此,提醒消费者在反季节购买商品时要有自己承担时间损失的心理准备。
维修应记录在保修卡上。一部分消费者投诉,虽然商品已经多次修理过,但就是得不到商家换货的处理,只是没完没了地修。但投诉到有关部门时却发现,一次维修记录也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经协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