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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绿色信贷要破四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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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名牌产品在评价过程中实施的环保一票否决制,使得与环保有关的话题备受社会瞩目。日前,山西省襄汾县星源集团焦化有限公司等环境违规企业遭遇信贷限制或被停贷,这标志着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推进的污染减排主战场的绿色信贷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指出,大范围推进绿色信贷还面临不少制度性和技术性困难。

  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部分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成为绿色信贷政策得以启动推行的重要因素。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于去年9月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建立信贷环保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不发放贷款,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解限前暂停一切形式的信贷支持等要求。

  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一方面严格控制向两高行业贷款,另一方面建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着重支持水污染治理工程、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工程等,环保贷款发放额年均增长35.6%。到2007年底,国家开发银行的15家分行已经支持的环保项目贷款达300亿元。其中,江苏分行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在无锡等地计划安排太湖污染治理投资45亿元。与此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提供了3万多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供商业银行据此采取停贷或限贷措施。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指出,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进还存在四个技术难题:一是相当多的中小型污染企业采取民间融资或者自筹资金,基本上不向金融机构贷款。绿色信贷对这些量大面广的污染企业尚不能发挥制约作用。二是信息沟通机制和有效性有待完善。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不能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需要,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同时,商业银行还不能提供使用环境信息的反馈情况,没有真正做到数据共享;商业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门人员、机构及制度,信贷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足,制约了绿色信贷深入。三是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四是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缺少鼓励性经济扶持政策,不能有效吸引银行业支持环保项目。
作者:王娅莉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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