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7年,余姚检验检疫局共完成出口退运货物调查140批,货值576.6万美元。在认真分析研究辖区内出口产品及退运货物的实际情况后,通过强化对退运货物调查前、中、后三个环节的控制,构建了链式退运货物质量评估机制,为加强日常检验监管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调查前,“三位一体”做好前期调查把关。余姚局充分准备,合理配置人员,由调查人员牵头、检验人员参与、分管局领导把关“三位一体”的方式组成退运产品调查小组。负责退运调查的工作人员收到"退货联系单"后,一方面联络退货企业有关人员并取得退运协议、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另一方面,从检务科调取退运货物的原出口报检资料。退货产品调查小组通过对这两方面资料的比对审核,初步确认货物退运的原因,为调查做好前期把关工作,使调查能够有的放矢。
调查中,“双向结合”准确评估退货原因。该局调查小组通过现场勘查和技术检测“双向结合”,对企业原出口报检诚信进行有效核查。不仅准确分析了货物退运的真实原因,也为检验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参考建议。
调查后,后续监管合理有效严格把关。该局调查小组根据货物退运的不同原因,对相关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同时,针对退运产品的质量问题,余姚局对相关企业提出合理的设计改进建议,从技术上真正帮扶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有效地维护了“宁波制造”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