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深圳地区进出口食品安全,有效保障国内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深圳检验检疫局近期建立健全了五项食品安全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完善进出口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一是建立并及时更新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联络平台,由生产经营单位指定专人联络,如遇突发事件可通过此联络平台快速排查,综合分析后及时做出反应。二是召开了深圳地区进口食品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向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宣传并部署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重点。三是采取经营单位自查和检验检疫部门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确保深圳地区进口食品安全。
完善进出口食品质量追溯和召回机制。采取向各进口食品经销单位发放“进口食品经营须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到经营单位讲课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进口食品经销单位的质量意识,完善进口食品的索证索票制度和供应商档案管理,做到问题产品可追溯,缺陷产品可召回,既确保了春节期间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也为今后更好地及时、快速、有效的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打下基础。
完善出口食品质量追溯链条,打击非法行为。为了加强深圳地区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出口食品中夹带未经申报或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深圳局要求深圳地区不得有散(裸)装食品出口行为,100%的出口食品必须标注反映食品基本属性的信息,在证实了出口食品质量追溯和召回要素的同时,结合产品风险分析,动态公布需要100%口岸查验的产品目录,从严惩罚出口逃漏检违法行为。
建立进口商诚信体系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立以诚信管理为核心的检验检疫管理体系,通过进口收货人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备案等制度的建立,在加强与深圳市食安委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共享的基础上,结合检验检疫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罚力度,综合抓好诚信体系建设。对坚守诚信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对违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并列入红黑名单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自我保护。广泛利用电视、电台、本局网站等,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或食用进口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取得联系,确认该进口产品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证书》,是否通过正常渠道进口,以保护消费者的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