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再也不必为合不合格而发愁了。笔者从山东省烟台市质量技监局获悉,该局已于日前颁布实施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发布办法》。自今年2月底起,烟台市质监局每月将通过烟台质量安全网站(
www.zlaq.net)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消费者可通过登录网站查询产品质量抽检的相关内容,特别是近期抽检的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以及不合格项目有关情况。
本办法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的内容,信息的收集、传递以及发布工作的分工,信息发布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以及信息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不合格的产品还公布主要不合格项目。
该办法的颁布对于正确实施《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构建和谐”理念实践活动,增加监督检查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引导市场消费,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引导市场消费向更加理性的方向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