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起,北京市首部《固体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改善北京市生态环境,促进固体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土地退化、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问题的修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起草完成了这部标准。
按标准规定,今后,对已关闭矿山造成的退化土地要分阶段进行修复,正在开采的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修复。进行生态环境修 复时,如修复成建筑用地,则3年内地基沉降量不得超过1厘米;如修复成草地,植被覆盖率应达60%以上。
标准还明确规定,生态环境修复类型应与矿区周边土地利用方式及景观相协调,特别应慎用外来物种。
据悉,固体矿山包括:煤矿、金矿、铁矿、石灰石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