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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旭:执法者须法熟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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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旭 1969年10月生,1998年10月调入浙江湖州市质监局至今一直在基层从事稽查执法工作,曾多次被市局评为先进个人,2006年被评为浙江省质监系统十佳执法标兵。他长期坚持自学法律知识,熟练掌握相关质监专业法律、法规,执法严格,办案近8年来没有出现过一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

  说起执法打假工作,最有感触的是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执法人员首先应该自己懂法,如果自己不懂法就无法执法。学习法律知识很重要,这样就能搞清楚自己要干什么,适合运用什么样的法律手段。做到心中有数以后,才不会打没有准备的仗。

  多年的执法打假工作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律武器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像《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民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等多部法律,在工作中应用很多。比如在《行政处罚法》中,特别提到了7种取证方法,这对于我们的执法打假工作非常实用。我记得在一次执法打假过程中,湖州市的一家水泥厂涉嫌造假。作为一种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水泥的质量和使用是有着严格规定的。我们通过照片、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以及影像资料等多种取证方式,最后认定该水泥厂生产的产品属质量不合格产品,对其依法进行了查处。

  在实际工作中,我感到了自己知识的不足,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目前,我正在利用业余时间,攻读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作者:付国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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