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安徽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实现“十一五”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安徽省日前成立节能监督中心。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安徽省节能监管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也是全省在建立节能执法长效机制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据介绍,该中心主要职责是:受省级行政部门委托,依法承担节能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对指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重点监察;负责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测,开展节能技术普及推广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今年是国家节能考核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该中心的成立,既有利于安徽省执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又有利于加强对全省各地市节能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用能单位树立依法用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