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全球最发达的经济体和头号科技大国,其标准和法规名目繁多。美国是一个标准大国,它制定的包括技术法规和政府采购细则等在内的标准有5万多个,私营标准机构、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制定的标准也在4万个以上,其中不包括一些约定俗成的事实上的行业标准。
美国标准体制特点是分散化。美国并没有一个公共或私营机构主导标准的制定和推广。联邦政府负责制定一些强制性标准,主要涉及制造业、交通、环保、食品和药品等。美国私营标准机构就有400多个,由工业界等自愿参加编定和采用。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本身并不制定标准,仅是所谓“自愿标准体制”的协调者。由于不同机构制定标准,造成的结果是技术标准数量繁杂,要求比较苛刻。如果用来作为国际贸易的标准,经常会让人防不胜防。例如,要向美国市场出口木制或金属的梯子,至少会遭遇30个以上相关的标准或法规,涉及到材料、用途、包装等。因此,如果没有做充分的调研,产品就容易“犯规”。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已越来越依赖于技术标准,国际市场之争很大程度上已演变成标准之争。美国在加强本国技术壁垒的同时,还开始有意识地对其标准战略进行调整,以期打破欧盟国家和日本等国的技术壁垒限制。主要是想通过“标准先行”进一步控制国际市场,同时达到突破别国技术壁垒的目的。为此,2000年下半年,美国国家标准学会等出台了《国家标准战略》,明确提出要利用美国标准体系的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大力推进美国标准的国际化,使美国标准更容易被国际市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