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通报批评中国劳动技能教育学会违规举办培训发证活动。通报显示,该学会在青岛市举办高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活动,违规收取培训费63万多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为,中国劳动技能教育学会此举严重影响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新京报》2月17日)
通报批评属行政处罚的范畴,其意义就在于将社会中一些有代表性的事件广而告知,教育公众并引以为戒。以此来看,这一通报批评着实让人感到一头雾水。
其一,处罚对象的定位不清。通报中,没有明确界定这个“中国劳动技能教育学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也没有说明该学会到底具不具备颁发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力。
其二,处罚依据语焉不详。所谓“严重影响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指该学会违规颁发证书,还是违规收费,抑或是收多了?
其三,处罚结果没有体现权、责、利对等的原则。经调查,此次培训和发证活动是由中国劳动技能教育学会与某企业合作举办的,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只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决定,而对该学会只作出了通报批评,这很难让人将此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联系起来。
众所周知,我国的民间组织并不算发达,但近年来,各种打着开展评选活动、颁发资格证书名号,行敛财之实的学会、组织却层出不穷,愈演愈烈,几成一种新兴产业。最臭名昭著的例子,便是靠两张桌子几把椅子忽悠了13亿中国人的“牙防组”。此事件披露之后,不少有识之士进行了反思,但“一个牙防组倒下,千万个牙防组又站了出来”,时至今日,我们依然可以在不同的领域看到“牙防组”的影子。
原因固然有很多,譬如巨大的利益诱惑,市场的需求等等,但究其实质,还是在于缺少必要的制度约束,具体表现为,管理的混乱无序,相关制度的不健全和不稳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带有极大的随意性,甚至有时候直接体现为一种变相的纵容。
登录“中国劳动技能教育学会”的官方网站就可以看到,该学会只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专门研究劳动科学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其自定的工作范围也仅限于各类学术活动,根本就不具备颁发国家级职业资证书的权力。说白了,它与“牙防组”并无本质区别。对于这样的组织,一个“通报批评”能有多大意义,相信彼此都心知肚明。最令人担忧的是,劳动和保障部门在处理此事件上所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让人看不到一个公共职能部门所应具有的明晰态度和责任感。从这个意义上说,“牙防组”式的组织越来越多,是被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