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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交出租行业新车提前实施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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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80%以上的客运量由公交及出租车辆完成,公交、出租车的能源消耗在全市交通耗能中占据较大比重,由于公交、出租车辆相比社会其他车辆的运行频率高,对城市空气环境的影响也十分明显,据调查显示,公交、出租车辆行驶里程占全市总行驶里程的57%,燃料消耗占全市的60%。研究结果显示,中心城区公交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分担率分别达到37.6%、45%,出租车CO的排放分担率达到30%。因此,根据本市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从2006年7月31日起,本市的公交、出租行业新车提前实施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以促进公共交通行业机动车排放情况的改善。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车型型式核准公告》,全国已有不少新开发的车型已达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为了保证新标准实施取得预期效果,要求油品质量与发动机的控制要求相匹配。目前本市社会加油站提供的汽油油品质量较好,能基本满足国Ⅲ标准发动机的使用要求,而柴油油品质量还不能全面达到欧Ⅲ标准发动机的使用要求,因此要求油品供应商在向公交加油站定点供油时应提供能满足国Ⅲ标准发动机的使用要求的柴油,特别是含硫量应低于350ppm以确保发动机排放控制系统正常发挥作用。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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