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劳动省2007年12月3日发布了G/TBT/N/JPN/232号通报,日本将根据关于工业安全与健康的法令和关于适合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的建筑法规修正案,对存在大量爆炸性气体环境,或者可能预期存在大量爆炸性气体环境,大量诸如在设备的建造、安装和使用中需要特别防范的区域进行分类,依照所分类的区域规定适当的电气设备类型,加“m”型防护密封电气设备和“n”型防护密封电气设备作为适当的电气设备。上述要求确保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的一致性。
该修正案拟批准日期:2008年3月。拟生效日期:2008年10月1日。提意见截止日期:自分发日期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