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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凭产地证享受中印优惠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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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中国-印度经贸、投资与合作峰会”在京召开。随着两国经贸往来的逐渐频繁,近年来宁波产品对印出口增长迅速。据统计,2007年宁波地区共有6010批次,货值17100万美元的产品报检出口到印度,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2%和39%。

  中印产品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我国的基础设施用品生产能力较强,印度则在软件、医药、化工等领域见长。据检验检疫部门分析,宁波对印出口以机电产品为主。2007年,宁波地区出口到印度的产品中,机电产品(主要是大小家电、轴承、通讯设备类产品)的货值达到了14850万美元,占出口总货值的8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9%。

  中国与印度同为《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我国出口企业可以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获取相应的关税减免优惠。若以平均减免关税10%计,宁波地区2007年17100万美元的对印出口额将能享受到1710万美元的关税优惠。然而,2007年宁波地区对印度签发《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155份,签证金额325万美元,仅占检验检疫货值的2%,远低于优惠原产地证的平均利用率。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要善于运用区域性优惠政策,积极申办优惠原产地证书,为开拓南亚市场争取更多的政策性优惠。
作者:陈弘研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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