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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确定允许进入大陆市场销售的台湾水果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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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5月23日发布2005年第83号公告,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销售的水果种类由原来的12种: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增加到18种,新增加的6种水果:椰子、枇杷、梅、李、柿子和桃自即日起获准进入大陆市场。

台湾地区盛产优质热带水果,上述18种水果基本涵盖了台湾生产的主要水果种类。此次增加准入品种对于解决近年来台湾水果销售困难,增加台湾果农收益,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造福海峡两岸人民具有重要意义。为帮助台湾水果顺利进入大陆市场销售,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制定便捷、快速、安全的检验检疫措施,随后将发布实施。

作者:夏文俊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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