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我国对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实施检验监管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已在全国范围内对特定HS编码的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同时实施检疫和检验监管,所有油漆、胶黏剂、布料、皮革等原辅料必须开展重金属、甲醛、阻燃性等相关安全、卫生项目检测并符合输入国(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输入国(地区)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方可投入生产。

  据悉,这类检测还必须由CNAS认可实验室承担,地方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原辅料实施必要的符合性验证抽查。

  今后,国家质检总局将对所有出口木制品和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准入制度,同时对建立从原料、生产环节及最后成品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及有效运行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体系不健全的实施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接受其报检。

  此外,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将坚持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原则,不接受异地报检。来自我国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主要生产地之一的广东顺德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顺德有230多家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企业,每年出口量非常大,是顺德的支柱产业之一。
作者:方剑锋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5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