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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原料质量和生产质量控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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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河北检验检疫局局长程方向中外媒体介绍了对河北食品进出口集团天洋食品厂的详细检查情况。他表示,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没有发现该工厂存在原料质量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问题。

  据介绍,河北检验检疫局从1月30日下午起,派出了多批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对日方通报的两批货物——2007年10月1日生产的13克规格和2007年10月20日生产的14克规格的猪肉白菜馅水饺的留存样品进行了取样,并且连夜进行检测。1月31日早晨,检测结果显示未检出甲胺磷。 随后,国家质检总局调查组直接取样,并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再次进行检测,也未检出甲胺磷。

  程方表示,河北检验检疫局采取了扩大抽样检测和检测包装袋等方式,分别在1月31日、2月1日又对与引发中毒事件的两批货物生产日期相邻的、共计11天的产品留样和召回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正在陆续出来。目前已有的检测结果显示,未检测出甲胺磷。

  程方告诉记者,目前企业已被通知停止生产,并被要求召回在日本的产品和正在运输途中的产品。在运输途中的产品现已陆续回到工厂。召回产品将在检验检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封存和抽样检测。调查人员还对工厂的原料和辅料的采购验收记录、生产加工记录、储藏发运记录等进行了审查,并对管理、生产、加工等相关人员近30人进行了询问调查。目前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天洋食品厂对调查给予了积极协助和配合。

  据介绍,天洋食品厂在1994年8月就取得了中国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资格,在检验检疫部门监管下,专门生产对日本出口的热加工食品。该厂对出口产品实施批批报检并接受检查,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料都来自注册工厂及备案基地。厂方还对主要原料实施进厂验收和定期检测。检验检疫部门定期对该厂进行卫生注册全面复查,同时实施经常性检查。自2007年2月以来,已累计检查24次,均顺利通过。在去年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该厂带头签署了《质量承诺书》。天洋食品厂于1995年8月获得了日本有关部门的输日偶蹄类热加工产品资格,对日出口期间产品质量稳定,在日本有关部门的例行注册现场检查中都顺利过关。

  同时,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消息显示,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赴河北石家庄天洋食品厂抽取的涉及产品及相关批次产品30个样本(包括水饺、面粉、菜卷、空白包装袋、水饺包装袋)的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表明,均为未检出。3日上午,由商务部、认监委、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河北检验检疫局参加的工作组已经前往日本,配合日方开展水饺中毒事件调查工作。
作者:夏文俊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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