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陕西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年度责任考核指标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从2008年开始,陕西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正式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安全生产等其他考核指标一起进行综合考评,并实行一票否决。这是记者从1月25日召开的陕西省质量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去年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陕西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以解决。通过总结推广龙头带动、专业合作、股份经营、园区集中等4种模式,有效解决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展壮大和规范管理的问题,使量大面广、问题诸多的食品小作坊纳入集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通过狠抓质量安全溯源、质量协管、经营许可、区域限售、出口登记等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效解决了监管盲点、空白点和责任缺位的问题,使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质量追究制得到进一步落实;通过严格实施食品经营者厂场、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解决了质量安全源头把关的问题等。

  有效解决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陕西产品质量持续提高,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10类重点消费品的整体抽查合格率达到92%,分别比整治前提高了7~10个百分点。在农业部去年底组织的全国37个大中城市蔬菜质量监测评比中,西安市的综合抽查合格率为100%,位居全国第一。

  为了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陕西省政府决定“继续保留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机构不撤、人员不散、任务不减”和“推广4种模式,实现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集约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用2~3年时间,全面提高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同时要求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年度责任考核,专项整治的7个牵头单位,要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各自的职责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据此,陕西省政府提出了具体目标管理和责任要求,各牵头单位组织落实本部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城乡接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扩大监管范围和覆盖面,消除监管盲区。制定和完善本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产品设计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售后服务等产品和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年底前将农产品、食品、药品及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消费品基本纳入电子监管网络体系。严格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餐饮消费单位等100%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食品添加剂备案等制度。组织开展创建“优质产品、食品生产基地”、“优质食品示范乡镇、示范社区、示范园区”、“放心消费市场”、“放心肉店”、“放心药店”等活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演练,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演练。同时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全年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目标及责任内容已经纳入陕西省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责任追究上也有明确规定,对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任务、成绩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部门职责范围内发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由于失职、渎职,部门职责范围内出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陕西省副省长吴登昌代表省政府,已经与7个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08年度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作者:王梅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