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1日,洪都拉斯农牧业部发布了关于种子和其它植物繁殖材料的法规。
法规要求:
- 规范官方和私人领域的研究,以改良现有植物种类,同时促进人类直接和间接利用新的、改良的植物种类;
- 规范对认证和检验种子的生产与加工;
- 规范种子的认证、分发和销售;
- 对规范中所采用的管理和技术条款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
- 保证生产者获得高遗传、生理、物力和植物检疫品质的种子;
- 防止野草、其它有害物和非注册植物种类被引进并传播;
- 确保在透明状态下进行种子生产的认证与控制,且以技术和科学意见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