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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应长期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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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交通部通知要求,1月26日至2月5日期间启动鲜活农产品运输应急机制,对在全国“五纵二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免缴车辆通行费,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

  笔者以为,这些举措不应仅仅局限在现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施行,而应当将其作为一项惠农政策长期贯彻实施。这是由保障农产品供应对于民众生活的极其重要性决定的,也是由农产品价格稳定对于整体物价稳定的基础性地位所决定的。另外,农民是社会相对弱势群体,实行包括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在内的举措,是政府政策与社会关爱向着弱势群体倾斜的应有之义;农业生产对于整体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地位,也决定了政府通过包括减轻农产品运输成本在内的各项政策补贴农业生产、鼓励农民提高生产积极性的必要性,而这也正是世界许多国家政府致力于减轻农民负担,对农业予以巨额补贴的原因所在。

  此番物价上涨主要是由农产品供应减少所导致,而农产品供应减少说到底是缘于农民生产积极性降低,而农民生产积极性降低的直接原因是农产品生产利润不高。就拿鲜活农产品运输来说,由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与农民经济负担加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农产品供应短缺起到了加剧作用。所以,诸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等措施及加大对于农民补贴力度在内的惠农政策应当长期坚持,否则即便能缓解物价上涨态势于一时,也难以实现农产品价格及整体物价的长久稳定。

  此番物价上涨在某种程度上将对农业与农民的补偿不够问题暴露出来,揭示出惟有政府与社会不断强化对于农业与农民的责任意识,才能从根本上稳定农业生产、稳定农产品及其他商品价格,才能为宏观经济运行安全提供坚实保障的深刻命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此番物价上涨实际上为进一步强化对于农业生产的支持与农民利益的保护提供了一个契机。

作者:魏文彪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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