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贵州铜仁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年来,贵州铜仁地区质监局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1月21日,该局再次与铜仁地区检察分院联合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争取做到早预防、早联系、早沟通、早协作。

  2003年,铜仁地区质监局与地区检察分院建立了长期的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上一年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的相关情况,同时要求全区各县级检察院、质监局建立相应制度,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2005年,该局又与地区公安部门建立联系,争取其成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了与刑事司法机关的密切合作,扩大了影响,做到了及时、准确交换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相关信息。

  2006年4月,该局邀请了当地人大、行署法制办、地区检察分院、地区公安局四部门领导及法制工作者,召开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了认真探讨,并与铜仁地区检察分院、铜仁地区公安局联合编制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资料汇编》,使该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目前,该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已基本建立:每年由质监局或检察院轮流召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了质监部门和检察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络员;在质监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活动中,每年至少邀请检察机关的同志参与一次专项活动,以监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涉嫌犯罪的案件,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界限,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检察机关;质监系统内部的工作人员如有贪污受贿的行为,经查实后,将情况通报检察机关。如果涉嫌犯罪,及时移送线索。经检察机关确认构不上犯罪或不予立案的,由质监部门纪检监察室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作者:邵刚 罗丽蓉 欧阳维民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