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铜仁地区质监局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1月21日,该局再次与铜仁地区检察分院联合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争取做到早预防、早联系、早沟通、早协作。
2003年,铜仁地区质监局与地区检察分院建立了长期的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上一年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的相关情况,同时要求全区各县级检察院、质监局建立相应制度,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2005年,该局又与地区公安部门建立联系,争取其成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了与刑事司法机关的密切合作,扩大了影响,做到了及时、准确交换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相关信息。
2006年4月,该局邀请了当地人大、行署法制办、地区检察分院、地区公安局四部门领导及法制工作者,召开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了认真探讨,并与铜仁地区检察分院、铜仁地区公安局联合编制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资料汇编》,使该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目前,该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已基本建立:每年由质监局或检察院轮流召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了质监部门和检察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络员;在质监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活动中,每年至少邀请检察机关的同志参与一次专项活动,以监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涉嫌犯罪的案件,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界限,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检察机关;质监系统内部的工作人员如有贪污受贿的行为,经查实后,将情况通报检察机关。如果涉嫌犯罪,及时移送线索。经检察机关确认构不上犯罪或不予立案的,由质监部门纪检监察室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