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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REACH法规石化协会转变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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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帮助全行业企业顺利应对REACH法规,保证中欧化学品贸易不受阻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近日专门成立了应对欧盟REACH法规工作小组,同时经商务部同意,成立了石油和化工行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技术服务中心。协会应对REACH法规方面的主要工作也将由以前的了解、研究、反映和宣传,转变为指导企业去进行注册登记的全方位服务。

  欧盟REACH法规已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进行产品的预注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潘德润本月初表示,协会在应对REACH法规方面正在做五件事:一是对出口欧盟的石油、石化、化工产品情况和出口企业进行了摸底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物色化学品注册方面的中外合作伙伴,建立注册渠道;三是计划在3月份召开一个全行业的化学品预注册工作会议,邀请欧盟化学品管理局的相关专家介绍预注册的工作流程等情况;四是成立应对欧盟REACH法规工作小组、石油和化工行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技术服务中心,加强这方面的领导和协调;五是做好化学品预注册方面的准备工作,迎接6月1日开始的预注册。

  积极争取话语权

  作为中国应对REACH法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之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较早地就介入了相关工作。当初,协会前会长谭竹洲两次给欧盟委员会环保总司司长MargotWallstrom先生写信,就REACH法规提出了中国石化协会的看法与意见:

  第一,欧盟的REACH法规是单边行为,不符合WTO“协商一致”规则,欧盟把地区性的法律法规推向世界,作为一种贸易技术壁垒,与TBT规定不一致,远比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更具有隐蔽性和使用广泛性。

  第二,REACH法规没有考虑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异。

  第三,REACH法规实施过程的不公平性和操作复杂性必须进行修改,建议欧盟成立REACH法规的组织实施机构。

  第四,根据WTO平等、公平原则,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一定的技术援助。如,对欧盟和我国检测机构提供的数据、资料应实现互认;减免注册费用,增加知识产权对发展中国家倾斜,并优先给予行业协会集体注册的权力。希望在WTO框架内在相关国际组织中开展多边会谈,倾听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使REACH法规有利于世界化工的发展。

  同时,协会向国家质检总局上报了行业的意见与建议,得到质检总局的肯定。由质检总局代表我国政府向欧盟阐明了态度,提出了修改意见,引起了欧盟的高度重视。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利用中日、中韩化工官民对话机制,分别与日本化工协会、韩国石化协会,就REACH法规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并多次协商代表亚洲化学工业向欧盟表明态度,提出意见。

  致力宣传培训工作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始终致力于REACH法规的宣传、动员,企业调查以及相关培训工作,主要有:

  成立包括五大公司、专业协会在内的应对REACH法规的行业协调小组。

  筹措6万余元购买了约70万字的中文版《绿皮书》(即“白皮书”和REACH法规),免费赠送给各专业协会以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为专业协会和企业进行REACH法规研究提供材料。

  在商务部的组织下,对江苏、浙江和山东等省的主要出口企业进行了调查,了解企业向欧盟地区的出口贸易情况,以及企业对REACH法规的应对准备情况。

  召开各种会议,其中包括召开应对REACH法规的国际会议,进一步在行业内宣传动员。一方面请欧盟官员向中国企业介绍REACH法规,了解REACH法规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另一方面,相互交流对REACH法规的认识和应对的准备工作。

  组织REACH法规的培训,除介绍、讲解REACH法规的基本知识外,重点提高企业应对REACH法规的重要性的认识,解决一些认识问题。

  提出政策建议

  为了更好地应对REACH法规,维护石油和化工企业的权益,中国石化协会在分析行业现状和应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的基础上,多次到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汇报,提出建议,争取政府的支持:

  请政府统一组织、指导REACH法规的应对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引起企业的重视;增强石油和化工与轻纺、家电等相关行业的协调,争取向欧盟出口不出现大幅度下降;在登记注册工作中给予支持与帮助。

  建立全国统一的化工环境安全、人体健康信息平台。目前,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数据、环境毒性数据以及对人体健康的毒性毒理数据分散在化工、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军事科学等各个部门。为了企业在登记注册时,能够有效利用国内数据,查找所需要的相关信息,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

  改善化工相关检测实验室,达到欧盟的基本标准,实现数据互认。其中,沈阳化工研究院的染料、农药检测实验室,北京橡胶研究院的橡胶轮胎实验室,天津化工研究院的无机化工实验室,上海化工院的化肥检测实验室等都是原化工部时期建立的具有较好基础的实验室。请政府扶持这些单位,改善相关的检测设备,缩小我国与欧盟实验室检测设备的差距。

  希望政府能够尽快开展GLP实验室认证工作,使得化学品检测检验数据能够得到欧盟互认。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目前,对于首次进入中国的外来化学品、新的化学物质管理方面虽然有了初步管理条例,但管理不够集中,没有系统化,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立法,制定类似REACH法规统一的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以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保护我国环境安全和消费者身体健康。

  帮助企业进行登记

  2007年6月1日,欧盟REACH法规正式生效,并进入预注册阶段。在这个阶段,协会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帮助企业进行登记、注册,使REACH法规对我国化工产品出口的影响减到最小程度。尤其是200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的化学品预登记阶段。没有参与预注册的产品,出口到欧盟将付出更高的成本代价。

  为了帮助出口企业进行登记,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已经做了以下准备工作:首先,协会根据商务部授权成立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REACH技术服务中心。同时,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协会成立应对REACH法规工作的领导小组。

  第二,协会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已经选择了芬兰REACH服务中心和REACH法律事务所(REACHLaw)作为国外合作伙伴。芬兰REACH 服务中心和REACHLaw地处赫尔辛基,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同一城市,他们的宗旨是协助非欧盟国家进行登记注册,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关系密切,对 REACH法规登记程序比较熟悉。REACHLaw选择北京华腾新材料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协助企业在国内收集注册登记所需要的数据材料。

  第三,以无机盐、染料、橡胶、氯碱和涂料等专业协会为重点协助做好预登记前的相关工作,着重考虑产品的联合注册等问题。

  第四,今年3月上旬,协会将召开登记前的准备工作会议,由芬兰REACHLaw及国内有关专家介绍注册的程序、相关手续及所需数据资料,对企业人员进行辅导培训。

  第五,协会选择准备较为充分的企业在今年6月1日后进行预注册、联合注册,并及时总结经验,争取11月底前组织更多的企业进行预注册。

作者:韩金池 来源:中国工业报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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