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规定,重庆市到2012年,市民每百万人均拥有图书192种,人均年消费图书5.3册,期刊2.4册,每千人拥有报纸90份,报纸普及率每户0.3份。农家书屋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配备图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社区书屋每年开展文化活动5次以上,农家书屋每年开展文化活动2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