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截止到1月25日,在已经公布2007年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中,注册会计师已经对15家发表了审计意见。从审计意见的类型看,12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注协相关人士表示,2007年是新准则实施的第一年,为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注协发出《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2008]3号),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全面贯彻落实新准则的要求,关注重大风险领域的审计;如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会和所在地省级协会报备。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期间,中注协将对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适时跟踪,密切关注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出现的“炒鱿鱼、接下家”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跟进,并在2008年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