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建立科学的廉政绩效标准
■改进廉政考核方法
■重视考核结果的利用
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直接关系质监行业的建设和形象问题。廉政考核则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笔者认为,要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考核机制,需加强以下3个环节的工作。
建立科学的廉政绩效标准。廉政绩效评价标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坐标。在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时,应坚持3个标准。一是在整个廉政考核体系的设置上,充分体现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惩治与预防并举的基本要求,根据质监工作的特点,科学设置指标,防止畸重畸轻的现象发生。建议可将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分为五大重点,即:行风廉政建设评议情况、行风建设活动情况及常规性工作、综合效能情况、争先创优和完成任务情况。对这5项逐一进行量化积分,评定等级和名次;二是既要重视对近期取得成效的评价,又要重视对长期效果的评价,引导各单位把行风评议和行风“双评”作为本单位抓廉政建设的基线,以服务项目、范围、态度、程序、时限、投诉频率为参考,实施考评;三是贯彻以服务为本的观念,把群众和企业的满意程度作为第一标准,在单位内部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使氛围浓厚,关系融洽。
改进廉政考核方法。方法正确与否是工作思路是否取得成效和结果的关键所在。笔者建议在廉政考核方法上要注意以下3方面。一是实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能够量化的,要进行量化考核,不能量化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进行定性考核;二是坚持集中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注重考核长期性工作、阶段性工作,例如专项检查、专项治理、集中教育活动等,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进行专题考核;三是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如何,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群众的评议最公正。
重视考核结果的利用。利用好考核结果,是考核机制作用发挥的关键,应当将惩防体系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一个单位、个人成绩的重要方面和对单位评先、决定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内容。考核方式可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民主评议、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考核工作力求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一个单位廉政建设基本情况,考核结束后应及时汇总、核实有关情况,排出名次,划分考核等次,报领导班子会议审定结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及名次可在全系统通报,并对考核优秀单位进行奖励。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也要视情况给予诫勉、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