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 1968年生,江苏省南京市人,中共党员。2004年4月至今任南京市质监局稽查支队稽查五科科长。在执法工作中,他严谨务实,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规定,廉洁自律。十余年来,累计办案数百件,无一行政复议变更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于2002年和2004年分别获得“江苏省打假工作先进个人”、“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2007年,被国家质检总局评选为2006年度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十佳办案能手”。
办案要想办成铁案,除了有专业严谨的态度,还要有对事业的热爱和奉献精神。我觉得,做每一件事时,不管个人能力如何,要以积极态度对待,不管结果怎样,都要尽力去做。
2004年,在办理一起销售假酒的案件时,相对人调动多方关系说情、收买,目的达不到就公开叫嚣:“你们和我过不去,我也让你们不好过,我花五千块钱来卸你条腿、花一万块钱来买你条命,你信不信。”此人还多次发短信对我进行恐吓威胁。在那段日子里,我一边安抚家人不要担心,一边顶着多方压力,和配合办案的公安同志一道昼夜蹲点守候,与相对人斗智斗勇,有效控制了现场,摧毁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制假售假网络。
2006年10月,在查处某企业生产淘汰产品时,正值高温盛夏,我和同事们一起强忍蚊虫叮咬,饱受饥饿煎熬,通宵达旦,连续三天两夜奋战在现场,一举将违法事实锁定,保证了案件查处的顺利进行。领导在其间发来短信慰问,我回短信:“局长放心,打假治劣是我们的天职。”
有人说,稽查执法就是查案子罚款。我认为,办案的关键是证据。如果与相对人沟通得好,让对方觉得自己不是单纯查处他,也在帮助他们,会有更好的效果。对于企业,不管是大案小案,大企业还是小企业,我们都一视同仁,坚持以执法为平台,以法律为工具,尽心尽力地把优质的服务融入到执法中,将执法变成普法、规范、服务、提高的过程,由此赢得了企业的好评。